
员工患病住院,医保账户却空空如也,高额医药费只能自费承担。不少企业心存侥幸不缴纳医保,殊不知一旦员工患病,企业将面临巨额赔偿。今天顶泰律师事务所结合真实仲裁案例,解析社保缴纳背后的用工风险。
一、案件背景
2024年1月,某建筑普工因病入住三甲医院治疗15天。因就职的建设工程公司从未为其缴纳职工医保,全部医疗费用需要个人承担。
该员工2022年2月入职,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日薪300元。入职近两年,公司一直未办理社保参保。2024年4月双方解除劳动关系,员工医疗期认定为2024年1‑3月,刚好覆盖住院时段。
协商无果,员工于2025年2月提起劳动仲裁,主张医保待遇损失约16.4万元。
仲裁开庭时,企业拒不到庭,也未提交任何证据。依据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》,仲裁委采信员工所述入职、薪资、未参保等事实,结合另案生效裁决,确认医疗期与在职关系。
二、仲裁结果
很多人以为企业需要赔付全部医疗费,实际并非如此。仲裁只核算医保目录内本可统筹报销的部分,结合医院起付线、报销比例以及医疗票据,最终裁决企业赔偿医保待遇损失8.9万元,一次性支付。
三、本案核心法律要点
1.医保是企业法定义务,不能以员工意愿免除
即便员工口头同意放弃社保,企业也必须参保。未缴纳医保造成员工报销损失,企业应当赔偿。
2.缺席仲裁不等于免责
企业拒不出庭、不举证,仲裁可采信劳动者主张,极易直接败诉。
3.只赔医保可报销部分
自费药、医保外项目不计入赔偿范围。
四、本案总结与顶泰律师事务所启示
不少建筑及中小微企业,存在漏缴社保、用商业险替代职工社保的操作。短期省下成本,一旦员工大病、发生工伤,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,还会遭遇社保部门稽核处罚。
顶泰律师事务所总结用工3必做:
①员工入职30日内完成社保参保登记;
②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法律上无效;
③员工患病、解除劳动关系,注意留存证据。
劳动纠纷涉及证据整理、待遇核算,各地标准有差异。遇到单位不交社保、违法辞退等问题,务必保存劳动合同、工资流水、就医凭证,寻求专业法律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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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责声明:本文为真实案件脱敏改编,仅作分享与交流,不构成个案意见或建议。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