合同的履行,是指对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,但是有时候合同不能履行,面对这样的情况,合同不能履行的补救措施有哪些呢?
在合同履行时,最无法避免的情况就是对方违约,企业几乎没有任何途径避免对方行为不当。社会经济活动总是瞬息万变,合同签订后,企业可能由于有更好的交易条件或经营恶化,导致不愿继续履行合同。前一种违约我们称之为“对方违约”,后一种违约行为我们称之为“主动违约”。
鉴于此,面临这二种情况时,如何进行合同救济,以尽量减轻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。
l、行使抗辩权
抗辩权,是对抗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。合同法规定了先履行抗辩权、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。法律为防止抗辩权滥用,针对不同的抗辩权规定了不同的行使条件。在己方积极行使抗辩权的同时,也需要准确衡量他人行使抗辩权是否符合法定条、程序,以有效维护自身权益。
2、行使保全措施
保全措施,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,允许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的实现而采取的法律措施。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两种。保全措施是债权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策略,企业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若没有及时采用相应的保全措施,同样将给自己带来法律风险。如保全措施的采纳必须通过人民法院,若企业自行向第三人主张债务人的债权,则因为违反法定要求而无法达到保全措施的效果。另外法律规定了撤销权行使的期限,超过法定期限则将丧失撤销权,将给企业造成严重的损害。实践中,不少企业不懂得运用保全措施维护自身权益,甚至有些企业明知债务人有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况却不知所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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