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00-666-5987

电话咨询

官方电话:400-666-5987

8:30-22:00(周一至周日)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法律文库 什么情况婚姻无效

什么情况婚姻无效

2023-03-20 17:07:58 来源:跃升法律网 浏览: 咨询电话:400-666-5987
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婚姻无效:
 
1、重婚;
 
2、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;
 
3、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,即近亲结婚;
 
4、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尚未治愈的。 
 
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,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,应当依法作出判决,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。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,可以调解,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,可以上诉。
成都刑事案件咨询

 
 
法律后果
 
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溯及力的问题、当事人是否具有夫妻关系和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。
 
当事人之间的财产关系
成都刑事案件咨询
 
《婚姻法》第十二条规定:“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,由当事人协议处理,协议不成时,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,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,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”。在司法实践中我们需要全面周到的处理:双方当事人同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,对是否个人财产举证不明,且无法查实的,按共同财产认定,均有分割权,双方共同购置的财产按共有财产分割,个人所欠债,个人独立偿还,共同所欠债,由双主负连带责任予以偿还。而且,婚姻无效或被撤销后,生活困难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提供必要经济补偿,无过错一方还可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。
 
 
宣判婚姻无效必须满足属于婚姻无效的3种条件,若是双方非自愿进行结婚的话,属于可撤销婚姻,在女方婚姻的时候也是可以进行提出的,因为这两种婚姻关系都是属于违法的,如果双方的婚姻属于合法的、自愿的,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是不能提出申请离婚的。
 
更多法律知识:http://www.dtls.net/flwk/
法律咨询热线:400-666-5987 /18080821639

免责声明

部分文字与图片来源于网络,仅供参考。若无意中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,请联系我们删除,联系方式:请邮件发送至zhoutaodao@dgg.net。